促產條例的終結與員工分紅的末日

1 一月, 2010 (00:26) | 投資理財

科技新貴 ? 那已經是傳說了喔…

本年度 (民國 99 年) 開始,有一項和 (幾乎) 全體科技業從業人員都有關係的法令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有了大變動,第二章 租稅減免 在昨天 (2009/12/31) 正式終結,其中的第 19-1 條對所有有領公司分紅配股的科技業員工都是個重擊,這代表明年要繳的稅會比過去要來得多一點…

在最古早的時候,也就是只有促產條例的那個年代,員工分紅配股是按面額來算的,員工繳所得稅是以每股 10 元來算收入、公司在算支出也是以每股 10 元來算,那個年代就是公司和員工雙贏、但是國家和股東雙輸;後來大家漸漸不能忍受,就發展出 員工分紅費用化最低稅負制 兩招,前者對付公司 (費用不能再以每股 10 元來算而要以市值計算),後者對付員工 (所得雖然還是用 10 元做標準,但是另外再算一個配股以市值計算的數目,超過 600 萬的話要再多扣 20% 的稅);到了今天以後,員工在分紅配股方面的所得就要以可處份日的收盤價來做計算,如果是股價和 10 元差距比較多一點的公司的員工,在繳稅的時候就比較會有感覺了 XD

員工分紅費用化的結果是造成業界內部人員的流動,因為沒賺錢的公司沒辦法像以前一樣膨風亂印股票換鈔票,所以員工就跳槽到影響比較小一點的公司;而這次的促產條例租稅減免的終結,看起來應該會造成另一波的人員流動,而且我想會是跨領域的,畢竟科技業帶來超額報酬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有些待得比較久的人可能會覺得不如歸去吧 :p 不過這對台灣或許不是件壞事,之前好像有人抱怨說科技業吸走台灣太多人才,現在這些人又跑出來啦 :Q

Comments

Comment from mclee
Date: 2010/01/02, 3:06 上午

「那個年代就是公司和員工雙贏、但是國家和股東雙輸」這句話有點問題。公司如果不是股東的,是誰的?如果公司贏了,為什麼不是股東瀛?
天底下沒有公司贏股東輸的道理。

這才是為什麼會演變成「大家漸漸不能忍受」。

Comment from ijliao
Date: 2010/01/02, 9:13 上午

這句話確實是有點怪, 不過, well … 大家都知道我的意思是什麼就好了 XD

Comment from pjhuang
Date: 2010/01/02, 10:28 上午

可能可以說是
公司有經營權股東和員工雙贏、但是國家和無經營權股東雙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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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10/01/03, 3:0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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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from 路邊的菜
Date: 2010/01/05, 2:08 上午

希望到時候不要變成員工認股權證的氾濫
這樣財務報表又更難讀了

Comment from gary
Date: 2010/01/06, 1:27 上午

這邊還有一大堆洞可以鑽… 只是未來科技「新」貴真的是比較難了 科技「高」貴倒是還是會持續的
看公司願意拿出多少誠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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