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成績差不准考大學

2 六月, 2009 (06:38) | 有炮就放

教育部到底是想要解決什麼問題 ?!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提到教育部打算修改高中生的畢業條件,目前的規定是 修畢一百六十個應修學分、每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格德行評量未被記滿三大過,未來還要再加一條 國英數的必修學分數,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成績及格,三條都滿足的人可以領 畢業證書,總成績及格但另兩項有一項不合格者可以領 修業證明書,而若總成績不及格的人則只能領 成績證明書;看起來 (新聞寫得有點模糊…) 只有領了畢業證書的人才能考大學,另外兩種是不行的。同案中也恢復了過去的二一留級制度,科目不及格且補考未過就要明年再唸,學分數二分之一以上不及格則要留級一年。

這個案子,我有部份贊成、部份反對;贊成的部份是二一留級制度,我同意學校有自己的決定權,決定到底要有怎樣的程度才能稱為該校的畢業生,程度跟不上來的就再多練練,不過我不能理解為什麼暑修要取消,如果有適當的考核方式,這未嘗不是一個補救的方法,不然講白一點,高中的課都排得這麼滿,你是要高中生怎樣才能又修這個年級的課、然後還有時間去修前一年級的課 ?

反對的部份,就是本案最引人非議的 不能考大學 的新條款了。我的意見是,考大學 這件事最好不要設任何限制,大家都來考吧,但是學校自己可以設一些門檻,例如說數學要考幾分以上這樣,如此一來自然能夠收得到你希望的學生,一來不會出現太離譜的情況,再者也可以掌握到那些 最後衝刺型 的學生,如果他能滿足你的要求,你真的會在意他高中的時候都在混嗎 ?!

Writ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