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責任

24 一月, 2009 (22:58) | 政治評論, 有炮就放

不知道是誰發明政治責任這種東西的,真的是很有政治智慧…

政治責任 到底是什麼呢 ? 我一直只知道它的操作型定義,像是某某官員說他要負起政治責任下台、或是某某民代要求官員負起責任下台。但是最近發生的很多事情,讓我對政治責任這個東西,又有了新的體會…

首先就是消費券短少的事件,內政部長廖了以他會一肩扛起自己賠付、並會負責任下台。基本上,我不覺得這是一個適用於 負起政治責任下台 的情境,這政策又不是你訂的,頂多算是你內政部負責執行,就算你要下台,也不是負起責任下台、而是被追究責任而下台。話說回來,短少這種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這確實應該查清楚,我覺得比較誇張的是到現在都還算不清到底少了多少錢,還有那種在垃圾桶找到遺失的消費券的,這兩件事更讓人擔心基層的執行力。

如果要看不負政治責任的例子,我是覺得陳雲林來台期間發生的那麼多搶國旗、禁歌、種種怪現狀,應該要有個警政署長還是現場負責的分局長下台,結果不止沒事後來好像又升官了 ? 另一個例子就是最近的潮寮空污案,環保署長一直在那邊練肖話,還不趕快承認失職然後下台一鞠躬嗎 ?

最後一個是今天的新聞,讓我領略到政治責任原來還有這樣的玩法。話說等待多時的貓纜鑑定報告終於出爐,裡面說到從規劃到驗收都有諸多缺失,而且還移送了 11 個公務員,現任台北市長郝龍斌說他要負起責任來向社會大眾道歉。這顯然是很有趣的事,因為規劃也不是他規劃的,蓋也不是他蓋的,是剛好在他任內出事;不過郝龍斌這招也蠻損的,把責任一直推到從規劃開始就有缺失,然後說他以市長的身份來道歉,問題是每個人都知道當時的市長是馬英九,等於是大家都知道我是替你認錯,你還不能還口只能吞下去 :p 要是馬英九現在還在當市長的話,大概只會說謝謝指教不會道歉吧 XD

Comments

Comment from vertex
Time 2009/01/25 at 1:44 上午

來。我們繼續關心扁案。

Comment from carloschen
Time 2009/01/25 at 10:49 上午

反正高雄縣長也不用負責。

Comment from Applepig
Time 2009/01/25 at 2:23 下午

我一直以為那種下台,應該是「下台不負責」耶?

尤其是發生了重大事件之後,馬上「負責下台」了之後,新的官員上來又要磨合兩個月,當場重大事件就變成重大災害…

Comment from Maverick
Time 2009/01/25 at 8:49 下午

"負 (政治) 責任" 本來就不是只有下台一途,而是很多人聽到要負責任都喊著下台,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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