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是公民的義務和權利

20 三月, 2008 (00:08) | 政治評論, 有炮就放

我一向是有票必投的。

我這個人很實際,一向不相信那些什麼 用廢票教訓政客 之類的奇怪理論;不管你怎麼投票,投也好、不投也好、投廢票也好,總會有一個人當選,就算廢票的票數比他高,也還是他當選而非廢票當選。所以,你的廢票,除了教訓你自己不懂民主制度的運作以外,到底教訓了誰 ?

不過以上只是選人的邏輯,在公投的這件事上,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依照台灣神祕的鳥籠公投法,以台灣目前辦過的六次全民公投而言,都是是非題,但是你有四種選擇:是、非、投廢票、不領票;是和非很清楚,但是也許有人不知道,不領票 的效力等同於 ,而 投廢票 才是 不表態 的意思 (詳見第 30 條)。

國民黨以他們奇特的邏輯,呼籲選民不要被政治人物操弄,所以要拒領公投票;之所以說奇特,是因為,啊別人鼓勵投票就叫操弄,啊你叫人家不要投就不是操弄 ? 天下哪有這種道理 ? 不過反正國民黨本來就很奇怪,看到別人連署一個公投,自己拿香跟拜也搞了一個;多投一個本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結果國民黨又跳出來叫大家不要被操弄,這樣就很好笑,你先操弄了一次 (連署),還又打算操弄第二次…

回過頭來看這次的公投案,共有兩案,分別是公投第五案:入聯公投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台灣成為國際孤兒。為強烈表達台灣人民的意志,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及參與,您是否同意政府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公投第六案:返聯公投

您是否同意我國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組織,名稱採務實、有彈性的策略,亦即贊成以中華民國名義、或以台灣名義、或以其他有助於成功並兼顧尊嚴的名稱,申請重返聯合國及加入其他國家組織?

基本上,這兩案最大的不同,在於前者是 台灣入聯,後者是 返聯,總之大家都有共識,要想辦法搞進聯合國,只是名稱上的問題而已。基本上,如果你說入聯不可行,我覺得返聯就更不可行;入聯是找張新椅子來坐,返聯是把某張椅子上的人趕走,那個人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自從聯大第2758號決議以後就取代了蔣介石代表中華民國的地位 (老共在聯合國的名字是 Republic of China,請參見聯合國憲章第 23 條)。

對於總統大選,希望每個人能珍惜自己手上得來不易的一票 (總統直選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某人當年很反對,還發明了一種叫 委任直選 的神妙制度…);而對於公投,也希望大家能去領票,好歹也讓它成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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