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階段領投票 ? 兩階段領投票 ?

16 十一月, 2007 (22:09) | 政治評論, 有炮就放

明年的選舉還真的是有不少好戲可以看啊…

剛剛看到新聞,提到說中選會今天做成決議,明年的立委綁公投的大選決定要採一階段領投票的方式進行,結果藍軍就很不爽,一方面說要提行政訴訟,另一方面也說藍營執政縣市要自己搞兩階段領投票的玩法。

我之前有稍微看了一下,實在是不知道兩邊在吵什麼的 @_@ 一階段領投票是說,選民進場以後先領完所有的選票 (這次共四張),然後去圈選,最後投進票匭;任何一張票都可以選要領還是不要領,領了也可以不投,投錯了也算有效票。兩階段領投票的玩法則是先領了第一份選票 (立委的兩張),圈選投完以後再領第二份選票 (公投的兩張),圈選之後再投。

你問我哪一種會造成選務工作加重 ? 老實講我是覺得都差不多啦… 每個工作人員就做自己負責的那一部份,還能複雜到哪裡去 ?_? 真的會造成選務工作加重的情況,並不是在一階段或兩階段的問題,而是會不會有人故意給你搗亂,而不管是用哪一種方式,想搗亂的人還是可以惡搞啊…

藍營的還有一個說法我覺得很有趣的,說選立委和公投的選民資格不一樣,一起領票會造成錯亂;啊問題是,人家一階段領投票的設定都說要分桌領票,而且領票名冊很明顯是會分開製作的 (以前也有三合一選舉過,名冊也都是分開的,選票也是一次拿三張啊),這樣不太可能會搞錯吧。如果說這樣也會搞錯,那就算搞成兩階段領投票也是一樣會錯啦 XD

綠營之所以想要選一階段領投票,很明顯地就是想要衝高公投的投票率;而藍營之所以想要兩階段領投票,在我看來也是很明顯的想要讓公投的投票率降低;這次的公投剛好藍綠各有一題,藍的是 反貪腐,綠的是 討黨產,且不說別的,對於 公投 這件事,到底誰在玩假的,我覺得是蠻明顯的啦 :p

最後其實我比較好奇的是,到底能不能中央決定了採一階段領投票、然後地方自己決定要用兩階段領投票呢 ? 我總覺得這種硬幹法反而比較容易鬧出事情來…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我總覺得藍營的人在政黨輪替以後特別喜歡搞這種和中央為對抗而對抗的戲碼,台北市自己搞漢語拼音是個例子,未來北北基要自辦基測又是一個例子,現在投票方式又要是另一個例子了…

Comments

Comment from jnlin
Date: 2007/11/17, 11:39 上午

還有一點,投錯票匭的總統選票算不算的問題。
這才是重點啊!!!

Comment from ijliao
Date: 2007/11/17, 1:13 下午

現在才只有討論到立委綁公投大選的部份而已,應該是不會跑出總統選票來啦 XD
至於立委綁公投大選的選票投錯票匭的部份,仍然算有效票,新聞裡面有講到

Comment from Anonymous
Date: 2007/11/17, 8:26 下午

我記得選票不能帶出場?娜領了票不投又不能撕毀要怎麼處理? XD

Comment from ijliao
Date: 2007/11/17, 9:06 下午

某一則新聞有提到說不投可以退回給票匭選務人員,不計入投票率

Comment from zinklink
Date: 2007/11/17, 9:30 下午

所有選項通通做成一張票就好了(選人+選事)

Comment from Y^
Date: 2007/11/18, 9:40 上午

兩階段領更亂吧… 我家這邊的投開票所大小只有大約 1/3 個容納 40 小朋友的小學教室,投票的蓋章處放兩個,再放上票櫃,中間必然是要空出來以方便兩黨監票人員可以一眼望去看清全場狀況,這樣下來空間幾乎已經沒了,實在不知道兩階段領要怎麼走, (我相信這樣會造成選務工作加重!動線不是單純的直線的話十之八九會亂掉)

不知道藍軍打算怎麼處理?找更大的空間嗎?

Comment from alexgo
Date: 2007/11/21, 9:13 上午

會不會違反秘密投票原則,讓投票人的投票傾向曝光,才是該不該兩個選舉綁一起的重點吧?

Comment from KKman
Date: 2007/11/25, 8:30 上午

真正會混亂的是一階段,我舉幾個簡單的問題就知道
一階段如果要讓投入任何票匭的任何選票都有效的話,請問
(一)先開立委選票,還是先開公投選票?
(二)立委的選票都開完後,勝負已定,結果開公投票匭時發現多了
好幾百張立委選票該怎麼辦?會不會有爭議?
(三)反過來立委選票票匭發現有公投票該怎麼辦?
(四)如此一來,反覆計票算票,到底要開到幾點?晚上11點?12點? 開得完嗎?
(五)選務人員從早上到那麼晚不會累嗎?警察不會累嗎?全國等待選局結果的人民會不會
因此焦躁不安,發生暴動??
(六)立委選舉的選舉人的資格和擁有公投權的人的資格如果不一樣,會不會很容易
發生只有其中一項資格的人卻誤領兩張選票?

我想得到的有上面幾點,應該還會有更多想像不到的爭議和麻煩會出現
但只要分設兩個空間分別領票和投票(兩階段),卻都可以解決了~~

Comment from KKman
Date: 2007/11/25, 8:46 上午

另外妳說藍軍公投玩假的,但是我卻認為綠軍從2004年起的公投就開始玩假的

他們真正公投的目的是什麼?難道真正為民眾基於公平正義討黨產嗎?難道真正
是為了加入聯合國目標前進嗎?如果真的要討黨產,7年了,早該討了.如果真的要
能加入聯合國,7年了,早該加入了留到現在才做,用意是什麼?

其實真正的目的一句話就揭破了,就是為了選舉,為了公投能夠綁選舉~~

我支持入聯,但卻希望入聯公投投票率不高,因為不管公投過不過,入聯都不可能~
入聯公投只不過特定政客操弄大選藉機分化人民感情獲取選票的工具
不管公投投贊成或反對都不能表達我想法,所以只有拒絕投票表達不滿
可惜的是一階段投票卻妨礙我表達這樣的”自由意志”的權利,因為我從步向投票
所領選票的那一刻起,就必須被迫向選務人員「公開」表態是不是要同時領取
兩種選票,如果事先不知情領了兩種選票,卻在投票過程中不願投、圈其中任
何一張票,又得被迫向選務人員「公開」表態要退回其中一種選票,等於是被迫
對兩種不同性質投票「領投」與否的意向,被迫必須在所有現場選務人員與其他
選民面前曝光,請問這是不是嚴重侵害了的「自由意志表達」與「祕密投票」的
憲法保障權利…

Comment from 小芬
Date: 2007/11/25, 7:21 下午

樓上的, 看看這則新聞吧
加強一下自己的知識, 再來放炮吧
http://www.ettoday.com/2004/03/11/11099-1599935.htm
記者鄧若寧/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是否有效,中選會委員會議決議,應依其是否有效或無效來認定,換言之若為總統選票有效票,儘管投入公投票匭也認定為有效票,若是總統選票無效票,投入公投票匭仍視為無效,但在公投票匭的總統選票,應計入總統大選全體投票數。

中選會主委黃石城針對最具爭議性的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如何處置說,委員會決議,投開票所人員若發現有人故意要把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可依選罷法第61條第一項第3款予以制止,不服制止則移送法辦,可處以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因此可降低誤投的機率。此外,選務人員也應該將事實附記於選舉名冊,誤投票匭的票數應記載於投開票報告中,作為日後選舉訴訟用。

黃石城說明,但選務人員從早到晚監察投票作業,難免有疏忽,無法發現有人故意把總統選票投入公投票匭,因此在320當天,會先開總統選票票匭,開完總統票匭,宣布第一階段的得票數,稍後等公投票匭開完票,再把其中的有效總統選票計入,因此若第一階段兩組候選人得票數接近,則公投票匭的總統選票數將至為關鍵,也將影響宣布正副總統當選人的時間。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此外,選民領總統選票和公投票不用蓋兩次戳記,改在進入投開票所入口處蓋一次「93年3月」的戳記即可。

一)先開立委選票,還是先開公投選票? —- 當然是先開立委選票
(二)立委的選票都開完後,勝負已定,結果開公投票匭時發現多了
好幾百張立委選票該怎麼辦?會不會有爭議呢?—-當然不會, 開完立委選票,再開公投票, 若有立委選票投入公投票匭, 仍屬有效票計入立委選票
(三)反過來立委選票票匭發現有公投票該怎麼辦?—同上述
(四)如此一來,反覆計票算票,到底要開到幾點?晚上11點?12點? 開得完嗎? —可以的,不必擔心
(五)選務人員從早上到那麼晚不會累嗎?警察不會累嗎?全國等待選局結果的人民會不會
因此焦躁不安,發生暴動?? —-一階段與兩階段, 兩階段領投票選務人員豈不是更累,警察還要多派,警力吃緊—再來最重要的是,一階段領投票是便民的做法, 為何先考慮選務人員會不會累? 政府公單位最該考量的是怎樣才是最便民的做法, 這是政府服務人民最基本的觀念
(六)立委選舉的選舉人的資格和擁有公投權的人的資格如果不一樣,會不會很容易
發生只有其中一項資格的人卻誤領兩張選票?—-中選會已經說過,分桌領票, 所以根本無此問題

Comment from
Date: 2007/11/26, 7:19 下午

不錯! 不錯!
有思考都不錯,才不會被任何人虎爛過去,
但是任何新聞或是消息都不應該被相信,
應該自己去找書念,包括憲法、法條等等,
但是如果執政者自己都不遵守法律,眼中沒有法律,
那就枉費他們自己念法律,就是知法違法,
沒有依法行政,信口開河,
也枉費、浪費這裡的空間討論思考法律的問題。
所謂民主、法治、政治法、政治學,
其實沒有啥模糊的空間,
政治人物實在不應該隨心所欲亂發言,
信口開河虎爛人民,應該要嚴謹一點。
不過有時候”政客們”會這樣做,
說悲哀一點,是台灣人民沒有深入思考的能力,
人言亦言,唉。。。

Comment from 麥當勞
Date: 2007/11/26, 8:10 下午

大多數民主國家都是一票過的,即是選民資源不同,分開兩個領票點也是一樣的。聽聞台灣有樁腳,一票制可以強投票秘密,這比起一制的便利與法律都重要!沒有投票秘密,跟我說什麼法律都不用了。

如果一票過有很大困難,那麼一次領票怎到比兩次領票好,始終選舉操作少,如果投票人不故意亮票,要看他有沒有領票,一次是比兩次困難(但不算完全秘密,只是較好而己)

還有,台灣的政評人(例如南方朔之類)不要來香港搞亂,香港人的民主水平不高,但容易被所謂公投綁票或二次領票的腦殘名詞搞亂。整個世界都沒有公投與大選分開的道理,發明個什麼‘公投綁票’來打擊公投,他,媽的!

Comment from
Date: 2007/11/27, 12:53 上午

教授好像比較聰明一點。

立委、公投選舉方式爭議 蔡丁貴:增列不投票欄位就可解決
2007-11-26 20:56/李自立

明年立委選舉與全民公投舉行方式爭議,持續延燒!中選會主張1階段領投票,就是先領立委選票、公投票,再一起投到各自票櫃;而泛藍陣營執政的17個縣市主張2階段領投票,就是先領立委選票,投完後再領公投票來投。兩者差異何在?台灣教授協會會長、也是台大教授蔡丁貴接受本台「新聞線上」節目專訪時指出, 2004年首度大選與公投合併舉行,採用2階段領投票,部份民眾投完選舉票後就離開了,造成公投率低未能成案;另外本於民主國家投票機制應屬秘密進行,2 階段領投票易於曝露選民立場,所以改採1階段領投票。不過泛藍陣營認為1階段領投票,對不贊成公投案的民眾不公平,更可能衝高公投案的投票率。

如何解決這項爭議呢?蔡丁貴表示,其實可以在行政作業上克服,就是在公投票上,除了同意、不同意,再增加不投票的選項,對不想投公投案的民眾也充分尊重。

蔡丁貴說:『我是覺得這是可以在行政作業上克服的。比如說在公投票上面,一般公投票只有同意、不同意兩個選擇,為解決這個紛擾,其實在公投票上,可以增列第3個欄位就是不投票,但是民眾還是拿到票,只是圈選不投票,這樣這張票就不列入投票率的計算,同時也可以符合秘密投票、就是無記名投票的精神。』

Comment from 小鬼頭
Date: 2007/11/28, 4:21 下午

等等..以上諸位大人
請聽聽小鬼頭的心聲:

現在社會
無論是電腦作業或是科技生活
都是偏向簡單作業
太多程序和規定只會讓造成下列結果:
1. 搞不清楚就蓋一蓋投下去了
2. 好煩..今年不要去投好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Comment from 小鬼頭
Date: 2007/11/28, 4:25 下午

補充:

建議能領票就領
不想投可以作廢票

不然恐被人頭盜領選票
那代誌就大條了

Comment from San-Yuan Chen
Date: 2007/11/28, 8:36 下午

如果真的有依照標準的領票、領票註記,其實不太有機會盜領選票………..

比較好的作法還是分開領比較好,一、可以避免蓋錯、投錯等等的好玩現象。二、分階段投票箱各式的選票,比較不會互相混雜。三、可以減少計票時間讓選務人員早點回去休息。

一次領比較麻煩的地方就是手上會拿一堆大張的紙,然後投票的地方又太小,如果可以把蓋選票的地方做得大一點、舒服一點,我是不反對一次領啦。

我是傾向如果有 N 張票,就要分 N 次領票投票,不然在哪麼小的「亭子」裡面實在是很麻煩啊。*我承認我很大隻啦,所以笨手笨腳~~*

Comment from clcd
Date: 2007/11/29, 5:08 下午

國民黨為什麼這麼怕公投啊??

Comment from oanoan
Date: 2007/11/30, 12:35 下午

歡迎參觀我的部落格
我對於一階段領投票或二階段的看法
http://blog.xuite.net/boat_apple/oanoan/14599651
http://blog.xuite.net/boat_apple/oanoan/14537034

Pingback from 先不管公投是一階段或兩階段領票 at 蘋果豬日記V3.2
Date: 2007/12/4, 9:07 下午

[...] 問題回到一階段跟兩階段領票,民進黨努力讓人順便領張公投票,國民黨努力讓人不領公投票。ijiao長輩這麼說:「綠營之所以想要選一階段領投票,很明顯地就是想要衝高公投的投票率;而藍營之所以想要兩階段領投票,在我看來也是很明顯的想要讓公投的投票率降低;這次的公投剛好藍綠各有一題,藍的是 反貪腐,綠的是 討黨產,且不說別的,對於 公投 這件事,到底誰在玩假的,我覺得是蠻明顯的啦 :p」 [...]

Comment from scsc
Date: 2007/12/20, 8:43 下午

呂秀蓮說選罷法有訂選舉加公投必需一階段領, 真的嗎?
——————————————————————–
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華總一義字第09600150561號 中華民國96年11月7號

第十九條  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二種以上公職人員選舉或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同日於同一投票所舉行投票時,選舉人應一次進入投票所投票,離開投票所後不得再次進入投票所投票。

假如選舉在禮堂舉行,領一張投一張,走幾步,再領一張再投一張,連續幾次,不一樣是一次進入並投完票!?
哪裡有違法的問題。

另外, 只要領了就一定要投, 不可以帶回家, 不可以損毀, 不可以丟棄
領上面的朋友注意了, 要吃官司罰錢的。

Comment from ET
Date: 2007/12/23, 5:49 下午

民進黨當年也是老在玩和中央對抗的戲碼

不過~在野黨~如果凡是順著執政黨~那?要反對黨幹麻阿?
不管是用監督~制衡~對抗~各種詞語
美其名就是要兩個黨理念~方向~策略不同~
不然~還玩屁?依黨獨大就好啦

但是~說穿了~就是政治~政治就是要沒事找事~
吵的沸沸揚揚~不管理念對不對~講的好不好~
敢講敢吵~至少老百姓還認得這張臉

政治~一堆利益份子的戰場
可惜~台灣老百姓還沒有旁觀者清的智能

連知識份子~學術學者~都有政治立場
可惜了唸書唸那麼多~~

知識份子理當以理為優先不是?盲目的堅持政黨而非能力與理念
ㄞ~瘋子耍雞鬥~~傻子隨起舞~~

Comment from Taiwan Echo
Date: 2007/12/29, 5:18 上午

地方選委會必須遵從中央選委會的規定,要不然就是違法。

以前也有地方選委會違背中央選委會而遭處置的例子。那時中央選委會
主委就是現在國民黨主席吳伯雄。

吳伯雄在帶頭反抗中央選委會的規定時,不知道還記不記得,他自己
曾經是處置地方選委會的人?

Comment from Taiwan Echo
Date: 2007/12/29, 5:21 上午

二階段領票使民眾在領票過程中被監督、紀錄,因而暴露民眾的政治傾向
與領、投票行為,違反憲法規定的秘密投票原則。

同時,因為民眾的政治傾向被有心人掌握,在總統大選來到之前,這些
民眾很可能受到威脅、利誘、騷擾而被迫在總統大選時改變立場或放棄投票。

Comment from EL
Date: 2007/12/29, 10:02 上午

重點還是秘密投票的自由
泛藍說了那麼多藉口,但是大家都知道兩階段投票只是為了方便威嚇選民不能投公投票。

公投法本來就有漏洞,選民可以藉由不領票來否決公投。

一階段領票是可以解決一些問題,但是要完全解決錯誤,最好的方法就是修法,讓不領票的人沒有資格否決公投。

Comment from mister
Date: 2007/12/29, 10:16 下午

不管一階段或二階段 都無關秘密投票的自由丫!? 一階段領投票, 還 可以拒領公投票, 一樣會曝露個人意向, 總之真不慣政治人物講話尖酸刻薄, 挑弄族群, 製造對立, 罵成人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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