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肩膀的長官最讓人感到痛苦

8 五月, 2007 (12:51) | 有炮就放

這警察還真衰,明明他就沒錯,還要被懲處…

剛看到一則很扯的新聞,有個警察要去開路邊違規停車的單,結果沒想到車主逕行把車開走,警察騎車追上去,亮槍叫對方下車,沒想到對方竟然不理,而且還打算駕車逃逸,於是警察就開槍攔截,後來被警網逮到;沒想到對方事後竟然說警察槍枝使用不當,去找督察室投訴,而最不可思議的是竟然受理了,警方除了要賠償損失外,該員警還被懲處。

這新聞本身已經夠扯了,更扯的是竟然還有記者的報導還說警察要 學習控制情緒,喂,現在是怎樣 ? 明明錯都在車主,一來不服取締,二來還襲警,然後還打算駕車逃逸,你不能用後見之明、因為事後發現他沒前科而且也沒有違禁品就說員警當時執法過當啊… 在那種情況下,怎麼可能要求警察還去調查車子是不是贓車或是車主有沒有前科啊 ? 另一個可議的是,這督察室也太沒有擔當了吧,明明自己人就沒錯,幹嘛還賠償對方的損失 ? 這種息事寧人的態度,讓底下的人以後怎麼做事 ?

Comments

Comment from ericsk
Date: 2007/5/8, 11:41 下午

不知道為什麼,總覺得會聯想到老師不能打罵學生….

Comment from whoami
Date: 2007/5/9, 8:52 上午

黑白顛倒 , 是非不分 .. 有嗆聲的就贏

Comment from elleryq
Date: 2007/5/9, 8:54 上午

最扯的是,記者報導的角度似乎都偏向車主~

Comment from Blair
Date: 2007/5/9, 9:18 上午

車主要是認識什麼立委的話,督察室這麼做也是預料得到的啦~

Comment from 寶爸
Date: 2007/5/9, 9:43 上午

只能說上樑不正下樑歪
愈血腥記者愈愛
(嗯~~或許是媒體老闆才對愈愛)
地獄現在在加蓋第十九層
就是為這些人準備的^^

Comment from JLurker
Date: 2007/5/9, 10:02 上午

因為會去拍的記者都是車主找的吧…….

Comment from Anonymous
Date: 2007/5/9, 12:51 下午

根據經驗,違規停車在開單錢車主自己把車開走是可以不用罰錢的,不過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不成文的規定之類的就是了。聽到的說法都是這樣,像是拖吊如果車子被鎖了就要給一半 (拖吊場的錢),沒有鎖的話就不用給錢。

如果依據這種邏輯來看,大家可能是認為警察為了開單還開槍不對吧?

Comment from 灰狼
Date: 2007/5/9, 9:20 下午

我是很討厭條子們沒錯~
但這次我覺得錯的真的是那女的(車主)
換成是我的話~我也會開槍~
要是被撞之後被搶槍呢?
誰能保証不會發生這樣子的事?^^

Comment from KMar
Date: 2007/5/15, 7:20 下午

回樓樓樓上。
違規停車一旦上架之後,就不能放行了喔~

參考資料:台北縣政府警察局網站 http://0rz.tw/d02EB

另外,現在很多長官為了「警察名聲」著想,一旦弄上新聞,基層員警很容易就會被先賞個申誡、小過等等,至於事實真相?其實也沒那麼重要了吧…有多少人會持續關心呢… ╮(﹀_﹀”)╭

Comment from KSP
Date: 2007/5/16, 3:46 下午

1.為什麼會”不服取締”?————————->平日員警作威作福慣了, 非要攔車盤問才能滿足他擺官架子的虛榮心嗎?
2.違規停車: 拍照舉發不就得了, —————–>何必小題大做? 又不是刑罰上的現行犯? 非要壓解拷上才甘願? 太離譜了!
3.正式的臨檢ㄧ定要有依據, 按SOP於路邊執行.
4.你能接受員警任意攔車盤查嗎? 擾民與維護秩序安全的拿捏真的須用智慧判斷.而非不分輕重緩急地蠻幹.
5.ㄧ堆沒有智慧的下屬————————->只會把長官不斷地推向火坑

Comment from KSP
Date: 2007/5/16, 3:47 下午

火坑—>火線

Comment from Peter
Date: 2007/5/21, 7:24 上午

路上跑的車子應該不能任意攔檢吧,
更扯的還開槍咧,
隨機攔檢是應該要有合理的犯罪嫌疑(合理的懷疑),
而且攔檢事後還要寫份報告喔,
違規停車應該要用照相取締吧~我想,
至於開槍對付違規停車,會不會小題大做呢?
真不曉得這位條子到底在想些什麼!

Comment from ijliao
Date: 2007/5/21, 8:58 上午

大家新聞是只看一半的嗎 @_@
這個情況並不是隨便在路上攔檢一台車,是駕駛不服開單取締又衝撞警察
開槍不是對付違規停車,是對付襲警
如果前面沒有駕駛不服取締,後面會有開槍的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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