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319槍擊現場

3 三月, 2007 (19:09) | 用力看書

三一九槍擊案到底有沒有可能破案呢…

會選這本書來看,一來是衝著李昌鈺大名,二來是衝著三一九槍擊事件而來,想說如果是由李昌鈺出馬來描述的話,應該是相當有看頭的吧 ? 不過後來我才知道我錯了,這本書其實是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系列的第四本,內容除了講三一九案之外,還有另外四個案子,不過我也沒有很失望啦,因為其他四個案子的過程也都是很精采的,可以讓我們了解到刑事鑑識大師的風範。

在書中,他一直強調偵辦案件有六大基本步驟:

  1. 現場證物保全
  2. 蒐集物證
  3. 重建現場
  4. 從人證、物證找嫌犯
  5. 對嫌犯進行動機分析
  6. 緝捕嫌犯到案

然而在三一九案中,根本沒有什麼保持現場可言,一開始連現場在哪都還不清楚,是事後經由種種證據的推理才找到一個所謂的 熱區,也才會發現重大嫌疑人 黃衣禿頭男;至於物證,一開始僅有彈頭兩枚,不過從這兩枚彈頭上面找到一些微物證據和工具痕跡,決定了 以彈追槍、以槍尋人 的原則,找到了槍枝製造者,也查到了製槍者到槍手中間的流程。不過到最後卻發現問題很大,因為懷疑的嫌犯墜海死亡,槍又找不到,所以現在也只能說是 結案 而非 破案,至於最後能不能破案,可能要問天了 :Q

另外的四則案例中,兩則是陳年老案,都是二三十年來破不了的案子,不過在引進了科學鑑識法以後,再加上一些機緣巧合,最後還是精確地逮到兇手;接下來的一案則是利用科學鑑識法來為一個蒙受不白之冤的人證明清白,最後一案也類似,利用科學鑑識的法則來證明一個看似他殺的現場其實是自然死亡。

全書最重要的兩句話就是李昌鈺一直以來重複提過的 讓證據說話不隱藏什麼,也不多說什麼,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這也就是刑事鑑識科學辦案的真諦;除此之外,另一個意想不到的收獲就是知道什麼叫做 米蘭達權利,也就是電影裡面常常看到的 你有權保持沉默… blah blah 那一大串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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