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緊縮媒體政策
反正報導不合上意的話,就一定沒你好日子過。
一開始是在媒抗看到的一則討論,裡面提到 BBC 的一篇報導 (這裡有中文版,不過內容不太一樣 :p),主要重點就是說中國政府打算立個法,對於 “突發事件” (工業事故、自然災害、衛生健康或社會安全事件) 的報導有新的規定:
草案明確規定,中國新聞媒體如果違反規定,”擅自發佈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信息”,或者”報道虛假情況”,”將受到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不過,有些內容英文版有而中文版沒有的,例如說:
In recent months, several journalists and political activists who have exposed official corruption and wrongdoing have been arrested or imprisoned.
在這之後,今天又看到後續的新聞,這個所謂的 “突發事件應對法” 的管轄範圍除了中國自己的媒體以外也管到了國外的媒體,其中有一些說法也是挺幽默的:
他說,這項法規並不是要阻止獨立報道。
…
他強調,這條法例的第一使命是規範和約束政府行為,而不是針對媒體,更沒有限制媒體對突發事件報道的意圖。
Comments
Comment from snowred.tw
Date: 2006/7/12, 9:17 上午
「他說,這項法規並不是要阻止獨立報道。
…
他強調,這條法例的第一使命是規範和約束政府行為,而不是針對媒體,更沒有限制媒體對突發事件報道的意圖。」
挺黑色幽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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