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用 Flickr

9 六月, 2006 (01:17) | 電腦與網路

最近台幣貶值,好痛阿 Q_Q

我的 Flickr PRO 帳號在月底將要到期。原本這帳號是Phanix 長輩賞的,這一年來我也用得覺得很不錯,所以在接到通知信後不久,我就決定要續辦了,剩下的問題是,到底是要每年續約還是一次辦兩年 ? 我最後是選了兩年啦,不知道會不會明天就降價就是了 XD

為什麼我會喜歡 Flickr 呢 ? 重點就在四個字 以客為尊。今天台灣公司在推的一些網路服務,很多都有一個現象,那就是他們是 以客戶為尊,雖然只多了一個字,但是整個就完全變調了;以這兩天非常熱門的 PChome 垃圾信 問題來看,如果內線消息沒錯的話,顯然 PChome 高層並不認為 "發垃圾信" 是個問題,這就表示,他們把 客戶 看得比 人客 還重要,客戶 付了上架費你就幫他發垃圾信,但是完全沒考慮到 人客 需不需要這些東西。

以客為尊,在 Flickr 上面的表現,最好的兩個例子就是 廣告外連;講到這兩個,不得不提一下國內的另一個網站 無名小站。在 Flickr 上,如果是一般使用者,在逛網頁的時候會在周圍看到一些不太礙眼的廣告,升級到 PRO 帳號的話就連廣告都不見了 (說老實話,我是看到升級網頁,我才知道原來本來是有廣告的 XD);但是在無名小站上面,不管你是什麼等級的 VIP,你還是逃不掉廣告的攻擊,差別只在於機率和受害程度罷了,而且它的廣告有越來越大張的趨勢,現在連去首頁,我 browser 如果不捲動的話,整個螢幕都是廣告 XD

而在 外連 這方面,差別就更大了。Flickr 方面的要求是,如果你要從別的網站引用照片,可以,但是請提供連結可以連回原照片的網頁,這個功能 Flickr 有提供語法範例,每張照片上面的 All Size 點下去,下面的 To link to this photo on other websites you can either: 就是用法了;但是反觀無名小站呢 ? 你如果也搞外連,通常只會看到叉燒包而已,而且就算你是從它提供的 blog 引用,也常常會什麼圖都看不到,不給外連 這種限制,對 RSS 的傷害很大,因為 RSS aggregator 一定都是從外面連進來的,結果卻什麼都圖都看不到 XD

這裡面其實隱含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到底使用者上傳的東西是誰的 ? 如果是你自己的,你應該要有權力能從任何地方去取用這些東西;但是很可惜的,台灣的網路公司通常都很自然地把使用者上傳的東西當做自己的東西,事事都從 對己利益最大化 的角度來著手…

最後我還要討論一個問題,那就是這些網路公司到底把使用者當成什麼 ? 是當成公司的禁臠、還是當成公司的夥伴 ? 所謂的禁臠,在這裡是指該公司想盡各種辦法把使用者綁在自己公司提供的服務裡面,不讓其他公司有染指的機會;而夥伴呢,就是公司提供了若干窗口,使用者可以利用這些窗口來做各種延伸。最好的例子,就是最近台灣突然紅起來的 Web 2.0,一堆公司都自稱是所謂的 2.0 公司、有 2.0 的思維,但是 Web 2.0 最重要的就是使用者為主,這些公司都把使用者放哪裡呢 ?

先前看到新聞上提到,詹宏志認為 Web 2.0 就是使用者為主,所以他們新推出的一系列服務,和過去的入口網站思維完全不同,所有的內容都是使用者上傳的,他認為這樣就是 2.0;但是在我看來,這不叫 使用者為主,這叫 使用者為奴,使用者就像奴工一樣幫公司提供內容,但是這些內容使用者也只能透過傳統的方式來讀取;我的想法裡,真正 使用者為主 指的是 使用者做主,使用者可以以自己喜歡的方式來對內容做處理,也就是強調 Mashup 的重要性。最簡單的一步,就是所有內容提供 RSS,使用者可以得到初步的解放,可以用自己喜歡的程式來閱讀;再進一步,要開放 API,讓使用者可以自由延伸,而且和其他有提供 API 的網站做各種異業結合。只把使用者綁在家裡是成不了大事的,放開束縛才能得到最大的突破。

PS. 沒錯,我在偷偷地做 Google Bomb,本文的某特定關鍵字都連結到某特定網站 :)
PS2. 這篇文章只有第一段和 subject 有關,剩下的都是岔題岔題岔題… orz
PS3. 所以這篇文章到底應該算是什麼分類呢… ?
PS4. 回頭看看,好像得罪太多人了… 明天該不會收到律師函吧 XD

Comments

Pingback from I am Your Sunshine » Blog Archive » 美金升值?
Time 2006/06/09 at 8:40 上午

[...] 認識我的人大多都知我對財金漠不關心, 頂多是唉一下為何花台幣時美金那麼貴,開始賺美金後美金就開始跌。 今天在廖大的blog看到這篇,雖然主題是 flickr (其實主題好像是批國內的服務), 吸引我注意的卻是開頭第一句 “最近台幣貶值,好痛阿 Q_Q”, 我想,嘿? 美金升了嗎? [...]

Comment from timpani
Time 2006/06/09 at 8:45 上午

根據我之前測試的結果, 同一個頁面出現太多次google bomb就不會被google的spider紀錄下來….

Comment from ijliao
Time 2006/06/09 at 9:26 上午

我都寫這麼明了,但然是要暗示一下,”喚起民眾,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 (借用國父他老人家的話…) :D

Comment from charlesc
Time 2006/06/09 at 9:35 上午

“使用者為奴”…滿貼切的:)

Comment from CGS
Time 2006/06/09 at 10:05 上午

雙方的目的不同吧 ,使用者是要分享 ,BSP 是藉流量賣廣告 ,各取所須吧 ,如果不賣廣告 ,就會回到使用者付費吧 .

Pingback from 雲彩小築 » 也許是一個可以研究的個案 :P
Time 2006/06/09 at 10:08 上午

[...] 延伸閱讀: 國生三年才開始 » 續用 Flickr [...]

Comment from vanilla
Time 2006/06/09 at 10:20 上午

所以我都說, 敝社那堆廢物, 嘴巴老是講 "web 2.0″
但是並沒有真的知道他最重要的精神是甚麼,

"web 2.0″ 只是個說法而已, 只是證明自己有在做事情, 讓老闆覺得自己沒有白領錢而已…

Comment from tenz
Time 2006/06/09 at 3:47 下午

大推「使用者為奴」,說得好!

Pingback from 有關 Photo sharing.. at ericsk’s blog
Time 2006/06/09 at 4:37 下午

[...] 事實上,現今網路上 photo sharing 的服務愈來愈多,功能每個都比無名小站還強。目前最紅的 Flickr! 一直不斷改進新功能,在我之前的文章「我為什麼用 Flickr!」及 ijliao 長輩的文章「續用 Flickr!」都說明了一些為什麼 Flickr! 好,ijliao長輩更明白指出,為什麼無名小站好像把使用者的所擁有的數位媒材都變成站方財產,為什麼我沒辦法在別的網站引用我自己的照片呢? [...]

Pingback from vgod’s blog » 格
Time 2006/06/09 at 8:28 下午

[...] 剛從這篇文章發現一件有趣的事: 但是在無名小站上面,不管你是什麼等級的 VIP,你還是逃不掉廣告的攻擊,差別只在於機率和受害程度罷了,而且它的廣告有越來越大張的趨勢,現在連去首頁,我 browser 如果不捲動的話,整個螢幕都是廣告 XD [...]

Trackback from 終極邊疆BLOG
Time 2006/06/09 at 11:42 下午

Portal 2.0: 樣樣通、樣樣…….

PCHome推出了 Portal 2.0。看起來野心很大啊,一口氣加了六個新的服務:

我的樣子 (Page 2.0)
要做的事 (Friend 2.0)
Photo 2.0 (皮克公園)
Search 2.0 (搜雲)
開講 (News 2.0)
個人新聞台 2.0

不過話說這 Search…

Comment from hof
Time 2006/06/10 at 2:40 下午

原來 flickr 有廣告@@
我怎麼好像都沒看過

Comment from dpan
Time 2006/06/15 at 5:09 下午

我認真的找了一下,也沒看到廣告,放在哪裏丫?

Trackback from 微風夕語【部落格】
Time 2006/06/18 at 12:50 上午

Google Picasa Web 試用心得。…

請別問我為什麼不使用要錢小站或是 PCHome Photo2.0 ,原因只有一個:廣告。我不想掉進 PCHome 的廣告信地獄,而看到朋友無名小站的留言板,還沒被外來的垃圾信淹沒,就已經先被無名小站自…

Pingback from Blog.XDite.net » Web 2.0
Time 2006/09/29 at 1:28 上午

[...] 講者方面,我直接抓 VC 出來舉例。第二位 VC 講的比第一位 VC 好很多。但是我認為第一位 VC (方先生)比較能反應現在台灣的 VC 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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