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盜鈴式的法學教育改革

27 四月, 2006 (20:29) | 有炮就放

法學教育改革和人權到底是怎麼扯上關係的 ?

今天看到一則新聞,說是以後法學教育將有重大變革,要考律師、司法官的得要碩士班畢業才能報考,大學部則是用來培養觀護人、書記官;另一則報導則說明了原因:

高教司長陳德華指出,法律系畢業生太多,律師及司法官考試錄取率太低,導致很多學生一畢業後,就全職到補習班或在家準備考試,但有人一補再補,終其一生都考不上,浪費人力資源。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規畫,97學年起,限定只有法律專業所畢業生才能考律師、司法官,將可逐年減少考生人數,相對提高錄取率;屆時只要配合評鑑,管控法律所招生人數及教學品質,律師、司法官考試錄取率高,不代表錄取者素質就會降低,反而可以讓許多能力不足的大學畢業生死心。

這… 教育部官員是腦殘嗎 ? 這樣搞只是把問題提前引發,沒錯考律師司法官的人是變少了,但是這些人以後都跑去考研究所了啊 -_- 現在都已經研究所大學化、大學高中化了,這樣搞下去只會更糟,研究所變職訓所、大學變十六年國教… XD

Comments

Comment from hippo
Date: 2006/4/27, 10:42 下午

規劃這個制度的人真的是大笨蛋!

問題在國考制度, 不是在教育制度!
考試引導教學和學生的唸書方法, 國考制度不改的話, 就算唸到研究所, 還是只會用準備國考那套方式來唸書—對唸法律的人來說, 只有考上國考是真的, 其他都是假的.

現在法律國考制度的問題在於: 國考應該是測試考生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 但是現在的國考有很多題目根本就是研究所的考題, 這些考題是在測試考生有沒有研究的能力, 或是說, 對各家學說的熟悉程度; 再嚴重一點的, 如果考生寫A說, 但改題目老師主張B說, 如果這個老師心胸狹隘, 那分數就很慘—小弟就有遇過這樣的老師, 公然在課堂上宣稱: 寫通說見解他只給2分, 寫他的見解就給15分.

這個新制度另外一個可能的弊端則是: 法律研究生被指導教授不合理壓榨的情況會增加.

想出這個新制度的人, 我只能說這些 (個) 人一定是不知考生疾苦的豬頭, 大白痴!

Comment from AlexW
Date: 2006/4/27, 11:26 下午

那教師甄試不好考,錄取率低,也來個研究所的才能當國小老師好了…其實,清潔隊錄取率也不高,乾脆也比照辦理~

Comment from 厲害
Date: 2007/4/27, 6:39 下午

對對對
我覆議
總統起碼要得到四五個博士學位才能參選
這樣才能官大學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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