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要告布希
不收錢,或是不賣武器 ?
剛看到新聞,李敖說他認為從台灣關係法來看,美國應該無償提供武器給台灣,現在竟然要收錢,是違反法律的作為,所以他要去告美國總統布希。我個人對這個案子的結局認為有以下兩種可能:
- 大法官解釋認為是無償贈予:如果是這樣,以後台灣不用付錢就有炮可以打… 啊不是,就有武器可以用了嗎 ? 我認為是未必,美國人知道你台灣付得起這筆錢,搞不好就去改台灣關係法,最極端的情況就是把台灣關係法給廢了,從此台美關係兩不相欠 XD
- 大法官解釋認為要付錢:那就是跟現在一樣啦,浪費時間精神 XD
這樣看起來,好像沒一個是比現在好的嘛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