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式統戰 ?
該說是送的人有心,還是收的人有心呢 ?
先前小連跑了一趟中國,小胡說要送一對熊貓給台灣,從那時候開始,台灣就又分裂成兩派,一派主張就收下來,一派主張不要收;收下來的理由是說熊貓這麼可愛,而且這是親善友好的表示,而不要收下來的理由,有的說是沒辦法照顧,有的說應該讓熊貓留在原棲地才是真正愛牠們,還有一個說法是,這是中國的統戰手法。
老實說,我先前也不是很了解說為什麼這是統戰手法,不過我今天稍微研究了一下,唔… 原來是這樣子的啊… 話說,熊貓是屬於華盛頓公約裡面的第一級保育類動物,照理來說,中國要交給台灣,只有兩種方式,第一種就是照公約的玩法,採國對國的型式,輸出國和輸入國都要認可,第二種就是不照公約,視為國內行為;以台灣的立場,當然是希望能採第一種的國對國型式,但是中國一定不會同意,因為這樣等於是變相的台獨;但是第二種國內行為的話,台灣也是絕對不可能同意,因為這樣就等於矮化了自身的地位了,等於是變相的統一。
這齣戲,還有得演。
Comments
Comment from CK
Date: 2006/1/10, 2:53 上午
其實還有第三種方法, 就是直接偷渡來台灣. :)
根據台灣法律, 查緝到走私動物, 一概沒入. 在完成檢疫流程後, 如果是有展覽價值的保育類動物, 就會送到動物園展示了…..
對台灣來說, 就地合法了; 對大陸來說…呃…就說掉了兩隻熊貓…..
狂想曲完畢.
Comment from Alica
Date: 2006/1/10, 10:07 上午
樓上這個厲害。 XD
Comment from slzzp
Date: 2006/1/10, 5:35 下午
我突然想到某小說, “你們國家又掉了一艘潛艇?”
Comment from Markmcm
Date: 2006/1/11, 2:57 下午
也有此一說是:
台灣跟中國目前的關係是處於國際以及國內之間
像是去中國要有台胞證,來台灣要有大陸同胞來台證
這種不是護照,所以不算國際法,但也不算是國內法,
所以有人認為照這種思維就可以了。
Comment from George
Date: 2006/1/12, 4:46 上午
大家好 我是大陆同胞 看了你的博克 觉的现在都是太多太多名实之争 一点点事情台湾都能弄出个 阶级大论战来
有个熊猫送 就看呗 起码比没的看好
又不是一送 台度的就不独了
那个台湾 地方小 问题多 算个热闹的地方
Comment from wakako
Date: 2006/1/21, 8:11 上午
樓上的,首先「誰跟你同胞來了」。
完全一套被洗腦洗得.. 腦袋裡只剩「上級」交代的樣版說法。不要在這裡散佈統戰言論了。滾!
台灣人的事,台灣人自己會討論。請「不要干涉台灣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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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國網特多,都是先來一套軟的。等你跟他談到要害了,他們就抓狂了。
大家不用相信這種網特的偽裝欺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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