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Kazaa 的敗訴 vs. ezPeer 的勝訴
音樂廠商已經佔上風了… 嗎 ?
最近真的是相當的熱鬧,前不久澳洲法院判決 Kazaa 協助侵權,要求修改軟體;接下來是台灣這邊的消息,雖然先前法院判決 IFPI 敗訴,ezPeer 的使用屬於 “合理使用工具” 的範圍,但是今天的另一個判決出爐了,Kuro 被判敗訴,而且更特別的是,這是首次對使用者做出判決,有一個倒楣的傢伙也被連帶處刑了。
分析一下這三個案子,其實我是認為 Kazaa、ezPeer、Kuro 這三家公司的軟體,基本上做的是同樣的事,都是可以把自己的東西放出去、也可以搜尋別人放出來的東西,而會有三個不同的結果,我覺得是運氣因素,澳洲法院認為 Kazaa 有搜尋功能所以是協助侵權,但是 ezPeer 在台灣就被認為是不必為使用者的非法行為負責,而 Kuro 則是因為公司和使用者都提供非法音樂來源,所以兩個一起倒楣。
不過,站在一個使用者的立場,我能不能聲稱因為我已經付錢給 Kuro 公司了,所以我利用 Kuro 所提供的功能的搜尋並下載音樂,而這個音樂來源的合法與否並不是我能夠查證的;如果 IFPI 說我付的錢和取得的音樂價值不成比例,我就回他說我覺得大量購買能夠殺價本來就是很合理的 事,尤其是我買的是線上音樂,少了 CD 的壓製、通路、管理、銷售的費用,便宜點也是應該的。這樣的說法,不知道能不能說得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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