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鄰為壑
“數字管理” 造成的問題嗎 ?
剛看到一則新聞,說是台北市警局有 10 名員警涉嫌買通賴姓慣竊、提供資訊、讓慣竊在台北縣偷車、然後讓台北市警察局找到失竊車;而照台北市警局的說法,涉嫌的這 10 個員警都不知道賴姓慣竊是自己偷車自己報案,所以只有行政疏失而沒有風紀問題。
我不知道大家怎麼想,不過我個人是不太相信這種鬼話啦 :p 基本上,一個正常人怎麼拿到警用電腦 (小神捕),這種事就值得好好查查;而警察竟然幫一台來路不明的警用電腦更新資料,這到底是什麼情況也確實是匪夷所思;啊一個人可以連續找到這麼多失竊車,要是我是警察局長,我就請他來當警察專責找失竊車了啦 XD
這案子可以看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所謂的 “數字管理”,基本問題一是 “好壞是比較出來的”,基本問題二是 “好還要更好”。如果別人的績效數字差,就算我的績效原地踏步,我的排名也會往前提昇,更何況我的績效也有進步,排名當然提得更前面;如果我這一季可以拿 60 分,主管會認為你還可以更好,下一季就會要求 70 分。我相信這狀況長期存在各大小公司的不同單位,同一間公司的不同部門可能會挖洞給對方跳,同時也會怕別人挖洞給自己跳;至於有沒有更好的解法,很抱歉我也不知道 :Q
Comments
Comment from KMar
Date: 2005/8/16, 12:46 上午
就我所知,警員離開派出所應該都會攜帶警用電腦,但是派出所並不知道你把電腦帶到哪裡去,至於更新資料則是帶回警局之後的事情,因此可能的方法之一是,由某警員將電腦帶出,然後交給賴某,等換班的時候,再將電腦由警員帶回派出所。(因為我實習的時候就有跟派出所的學長借出來找贓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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