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控的陪審團

14 七月, 2005 (22:20) | 每日一片

到底怎樣才是好的法庭制度呢 ?

本片講的是一個相當峰迴路轉而且從很多角度看來都引人深思的故事。電影的主題是關於一場黑市武器受害人家屬和軍火公司之間的官司,爭論點在於武器自由化和軍火公司應不應該負起責任的問題。

在英美法系中,案子的勝負是陪審團來決定的,所以挑選陪審團就是第一場硬仗;這個案子的兩造,一邊是財雄勢大的軍火商聯盟,請了專業的陪審團顧問 Fitch,後面有一整個團隊,利用各種跟監和心理學的手段來獲取有關各個陪審團候選人的資訊;而另一邊呢,則是勢孤力單的被害人家屬,還有他們所請的律師 Rohr,Rohr 一向都是用律師的直覺來挑選陪審團成員的;在這些陪審團成員中,有一個叫 Nicholas Easter 的,和其他人不太一樣,而且更奇怪的是竟然找不到他的背景資料,兩邊人馬都摸不清他是什麼樣的人。另外,在訴訟進行期間,有一個神祕女子 Marlee 打電話給兩造律師,宣稱能夠控制陪審團得到想要的判決,開口要價一千萬美金;兩邊律師都發現她和 Easter 是同夥,但是不清楚他們是怎麼辦到的。

隨著劇情進行,可以知道 Easter 利用的是一些心理上的小技巧,巧妙地控制陪審團的意向,也製造假象讓兩邊的律師認為他真的能夠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為了打贏這場官司,Fitch 團隊收集了陪審團員的各項黑資料,藉此威脅他們,而對神祕的 Easter,Fitch 兩度派人闖進他家去,最後甚至在取得一些資料後放火燒屋。在此同時,Marlee 不斷和兩邊律師接觸,Fitch 希望摸出她的底細,而 Rohr 則是希望她能夠回歸正途;最後在宣判的前一晚,Fitch 沉不住氣,派人去攻擊 Marlee,差一點成功,不過還是被她逃過一劫。

到了宣判當天,Rohr 決定不付錢給 Marlee,選擇相信人性,而 Fitch 為了取勝,電匯了一千五百萬美金給 Marlee;就在匯款完成的那一刻,Fitch 的手下打電話給他,說這是一個陷阱 !! 他發現 Marlee 和 Easter 是十年前的一宗學校槍擊案的受害者家屬,當時 Fitch 幫助市政府打贏官司,現在 Marlee 和 Easter 是來復仇的 !! 果然,在陪審團會議時,Easter 力挽狂瀾,給了 Rohr 一個勝訴;不過這只是對付 Fitch 的第一步而已,接下來他們告訴 Fitch,電匯的收據在他們手上,只要 Fitch 還想繼續幹這行的話,他們就打算把所有證據送到司法部去,意圖控制陪審團的罪可是很重的…

這部片的主題是什麼呢 ? 首先就是到底怎樣的法庭制度是比較好的呢 ? 如果是像台灣這樣的由法官來判案的話,法官的自由心證就佔了很重的份量,而法官到底是偏向哪一方也會對結果有很大的影響;但是如果是像片中這種陪審團制度的話,很明顯的就是陪審團的成員畢竟對法律並不是很懂,他們到底要怎麼判呢 ?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槍枝軍火的問題,雖然這問題在本片中所佔的篇幅其實並沒有很大。到底軍火商要不要對販賣出去的軍火負責任呢 ? 我個人是傾向不必要的,就好像賣刀子的不必為人家買刀去殺人負責;但是還是有一些防護措施是可以做的,例如說像片中所講的,同一個人一個月裡面買了二三十把槍,顯然是要做黑市交易的吧 ? 另外像是槍械的設計,我不太能理解自衛用武器為什麼要有不留指紋的裝置就是了…

另,看到結局的時候我們就知道其實打從一開始 Easter 和 Marlee 的目標就只有 Fitch 而已,最後也是讓 Fitch 賠了夫人又折兵;不過我很好奇的事,如果 Rohr 也匯錢了怎麼辦 ? 當然啦,以這部片的設定,Rohr 就是一個相信愛與和平的正義律師;但是我不禁想知道,如果 Rohr 也匯了錢,那 Easter 和 Marlee 會不會也拿這件事去威脅他呢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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