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懲罰稅” 終結

26 五月, 2005 (07:42) | 投資理財

這樣… 會促進結婚嗎 ?

剛看到報導,所得稅法修改案初審過關,明年開始的夫妻標準扣除額可望從目前的 $67,000 提高到 $88,000,也就是單身扣除額 $44,000 的兩倍。我知道有很多人不想結婚的理由之一是所得稅扣除額比較少,如果這個法案在院會三讀通過的話,這問題就消除了,不知道會不會稍微提高一點結婚率、進而提高生育率 ? 不過咧,其實結婚後夫妻是要強制合併申報所得稅的,所以一定很容易就超過高所得的級距,也就是說一樣會被課比較重的稅,這也一樣是 “婚姻懲罰稅” 吧 ?

BTW,稅制不公最大的問題在於大部份的稅收都是收薪階級在繳稅,富人階級因為種種原因,不課證所稅、土地增值稅減半、遺產稅可以避、高科技業還有分紅配股以面額課稅以及租稅優惠等等,造成更大的貧富差距;如何平衡社會上對這些問題的不滿,這應該要是下階段租稅改革的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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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05/5/26, 4:56 下午

真要結婚的不會因為區區數千元的賦稅不結,真的不想結婚的,還是會有其他藉口。就像生育補助一樣啦~ :P

Comment from Benjamin
Date: 2005/5/28, 3:07 上午

天曉得是不是障眼法, 用來操縱一下民意調查的

我看是很難有什麼大進展, 改到最後剩下的都是馬蜂窩, 誰捅了誰倒楣, 改了大概馬上就被財團整倒, 不管誰執政大概都不敢碰這個禁地

日頭赤炎炎, 各人顧性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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