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錢錢

24 三月, 2005 (17:45) | 有炮就放

講了老半天,這事誰該負責 ?

剛看到這則報導,說是中華電信轉投資的中華投資公司被董事長胡錦標搞走一億元新台幣,而且人還給跑了。我相信這件事一定不是惟一的一件,只是剛好爆出來而已,至於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呢 ? 原能會前主委被派去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很明顯的就是酬庸性質,這部份應該是總統府要負責 (因為是總統府直接指派);而中華電信只持有中華投資 49% 的股份以致無法反擊,這部份應該是中華電信該負責,甚至是交通部都要負上連帶責任吧 ? 我看錢是不可能追得回來了啦,能找到人就算是很厲害了,而這案子到最後應該是會不了了之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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