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 (上) - 十四

23 十二月, 2004 (22:07) | 台灣史, 社區大學

抗日、抗日、不斷的抗日。

蔣渭水在東京搞了個 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搞得台灣總督很不爽,於是在 1923 年 12 月 16 日在全島各地依 台灣治安警察法 到處抓人,史稱 治警事件;不過這件事被人送到日本本土去爆破,總督府只好公開審判,由三好一八檢察長負責,他認為台灣人從以前開始就一直有反叛的民族性,不配享有自由;最後的結果是有十八個人被起訴,每人罰 100 元 (據同學指出,當時的小學校長月俸不過 65 元)。1927 年台灣第一個政黨 台灣民眾黨 成立,由蔣渭水蔡培火等人領頭,最主要的工作是全島巡迴演講,喚起民眾,組織工會對抗日本資方,凝聚了台灣人的向心力,不過最後還是被禁了。

1930 年 10 月 27 日,霧社事件 爆發,以莫那魯道 (20 元硬幣上面的那個人) 為首的高山族,在這一天發動奇襲,分批攻擊霧社附近的警察局和各地分駐所,最後包抄霧社公學校,霧社裡的日本人幾乎被全殲。霧社事件的背景是原住民不堪日本人的高壓統治,強迫原住民放棄自己文化,各項勞役也讓原住民疲於應付,於是在一個小導火線引爆下就發生了重大事件。

此事件的結局是悲慘的,雖然原住民一開始的奇襲得到很大的成功,但是也帶給台灣總督相當大的震憾,派出大軍鎮壓,還用飛機對原住民施放毒氣,空襲和大炮也統統出動,原住民傷亡慘重,史稱 第二次霧社事件;最後的結局是莫那魯道帶著最後不想投降的人自殺,其他剩下來的原住民則被日本人分散到其他番社去,最後也是不明死亡居多。

霧社事件對日本人來說是個相當大的挫敗,尤其是其中有一個參與的人叫 花岡一郎,他是日本人刻意栽培的樣板人物,結果竟然也反了,證明了日本人的理番策略徹底失敗;最後花岡一郎殺了妻小以後切腹自盡,其他花岡一族的人也在附近上吊自殺。

Comments

Comment from celebraty
Date: 2007/10/12, 4:44 下午

你說的通通是第一次霧社事件啦!
第二次霧社事件是指在第一次霧社事件後,所有的俘虜都被集中起來關在一起,日本人又唆使道澤去襲擊手無寸鐵的俘虜,死了很多人!這個才是第二次霧社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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