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 (上) - 八

18 十一月, 2004 (22:08) | 台灣史, 社區大學

琉球人好像比台灣人更可憐 @_@

琉球從明朝開始向中國政府納貢,屬於中國的藩國,但是後來日本強大起來以後,認定琉球是日本的被保護國;1871 年底,一艘琉球船隻漂流到台灣南端的八瑤灣,被台灣的牡丹社原住民所殺,日本人就以保護屬民的名義向台灣出兵,史稱 “牡丹社事件”。這件事情有趣的地方在於,台灣在當時是屬於清朝政府的管轄之下,為什麼日本人要興師問罪的時候不打北京政府而直接往台灣呢 ? 這又要牽扯到更之前的一起美國人在台遇害事件,當時美國領事 Le Gendre 曾向北京反映,但是卻得到 “化外之民不受管轄” 的答案,於是他就親自到台灣來找原住民談判,並和原住民領袖達成日後對船難事件處理的協議;這種跳過上層政府而直接找人民訂約的行為也是前所未聞的奇事一件。

牡丹社事件其實是日本軍國主義向清朝政府的一塊問路石,不過日本人可是使出全力了,早在事件發生前就派人來台灣收集資料 (日本人的情報工作作得很紮實,珍珠港事變和後來治理台灣靠的也都是詳盡的情報資料),來的人不是別人,就是後來的第一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他當時還只是校級軍官。71 年年底琉球人被害,但是一直到了 73 年年中日本人才派人到北京交涉;交涉的時候北京政府還是一貫地拿 “化外之民” 那一套出來搪塞,不過日本人早有準備,聽到這種說詞是正中下懷,於 74 年初正式派兵台灣,打的旗號就是要為琉球人向化外之民進行報復行動。以日本當時的軍事化程度,要對付台灣各自為政的原住民當然是輕而易舉,他們最大的敵人反而是水土不服;而北京政府也很奇怪,外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打仗竟然沒什麼反應。整個事件最詭異的就是其收尾方式了,英國人因為戰爭可能會影響其貿易利益而介入,日方開出的停戰條件是要求清朝政府對當初受難的難民和家屬付出賠償金,清朝政府竟然也答應了,事情就這麼了結。

這個事件造成相當大的影響,第一個就是琉球主權的歸屬,因為清朝向日本付出賠償金,所以國際上自然就會認為清朝已經承認日本是琉球的宗主國;第二個就是讓清朝了解到日本的野心和台灣的重要性,事件後就派了沈葆楨來台 “開山撫番”,漢人和原住民之間開始有競爭關係。

Comments

Comment from momizi
Date: 2005/3/17, 11:03 上午

唔,我覺得漢番的競爭應該是從清廷劃界區分漢人、熟番、生番之前就開始的,如果不是為保護番人,便不需劃界,漢人很壞的:o

因為清政權以異族入主中國,對於清政府來說,番跟漢都是非我族類需要提防,為數眾多的被統治者─漢人更是要防。例如朱一貴之亂,平亂還要靠中部幾個強大番社的協助。對清政府來說,有意地讓彼此在內鬥競爭中抵消力量,對政府控制有利,亦即今天所謂的「操縱族群對立」,得益者就會是政府。番民事實上是清政府一直想拉攏的對象。熟番會繳稅,會繳稅的就是國民,不繳稅又殺害國民的番人是生番,需要設法防禦。所以清政府並不是到鴉片戰爭後才注意到番人。

不好意思,拿長輩的迴響當模擬練習題了… < (__)>

Writ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