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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驗證媒體和立委是台灣的兩大亂源。
這裡有一則新聞,大意是這樣的:親民黨立委劉文雄和蔡中涵開記者會,說陳水扁政府送給前巴拿馬總統一百萬美金的生日禮物,而且還用 “援交”、”遮羞費” 這樣的詞語來形容;追問情報來源說是從趙少康的節目裡面聽來的,而趙少康說是製作人馮某給他的,馮某則說這是從網路上找來的報導。面對這樣嚴厲的指控,總統府方面表示將要提出告訴,但是趙少康說如果陳水扁要告他的話,他會覺得很光榮。
一個媒體人物,從網站上隨意摘錄訊息,未加求證就在談話性節目中炒作議題;而國家級的民意代表,且是在野大黨的立院黨團召集人,也在未加求證的情況下,召開記者會揭露此一不正確之消息;而在事情出錯以後,不知悔改,一個推過一個,更有恬不知恥者,宣稱政府如果認為資訊有錯則應更正而非控告立委,還認為因此而被告是他的光榮。兩相對照起來,舔耳案的李慶安至少有道歉,算起來還是個知錯能改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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