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申請到補助 :~
真是機車的國民旅遊卡 !!
前不久去了武陵農場,星期五六日三天,我請的是星期五的休假,想說國民旅遊卡規定要異地隔夜刷卡消費,但是住宿不在此限,所以我這樣請假應該是沒問題。玩回來了以後想要去申請補助,那時候是七月底,進入系統以後說請假程序未完成,經人事部門解說以後才知道原來我們是一個月送兩次資料,所以我要等到八月初資料送件以後才能請領。到了今天已經是八月九日了,想想應該也該完成了吧,再進入一次系統,結果又是錯誤,說什麼休假未連續的,沒辦法,只好再去請教一下人事部門;根據人事部門的說法,國民旅遊卡的請領經費,必需符合異地隔夜之原則,也就是要有兩續兩天的刷卡資料,但是如果刷的是住宿的消費的話,則只要一天即可。照這個規則來看,我應該是沒問題啊,為什麼還是有錯 ? 她又解釋說,雖然住宿消費只要一筆,但是請假還是得要請隔夜,也就是說如果照我的情況的話,我的最少請假時間必需是星期五下午和星期一早上;這也就是說,我這次的休假是沒辦法請領半毛錢的 !! 奇怪咧,星期五六日這樣就不能算連續喔 ? 還一定要多請一個星期一早上才能算 ? 幫幫忙,我今年也才兩天的假,而且我們是星期五早上就出發了,如果照這種請法,我不就會只剩下半天假 ? o_O 再說了,如果這規定真的這麼機車,當初在審核放假的時候就應該要善盡告知的義務吧 ? 現在我只剩一天的假了,這下要好好來研究怎麼放假才能申請到補助了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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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 from dhchen
Date: 2004/08/10, 11:32 上午
要請的話就只能請星期五下午和星期一早上吧
記得去訓練所上課的時候人事那邊有講過
如果請假沒有隔夜是不給錢的 即使請假跟放假連在一起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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